學校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
2022-06-28
1.門衛室與外界聯系電話應有來電顯示功能。
2.有專人擔任門衛,負責對進出外來人員、物品、車輛的檢查、登記和值班等工作。學校門衛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無刑事犯罪记录;(2)無治安处罚记录;(3)無精神病史; (4)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5)经保安公司专业培训,持保安人员上岗证。
3.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著統一服裝上崗,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4.門衛人員必須嚴格控制人員進出,校內人員中途出入學校,必須履行出入校手續;外來人員出入學校必須憑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出入證進出校門。
5.門衛人員對外來人員要熱情接待,行禮致意,問清來意,必須先與接待人電話取得聯系,征得接待人同意,然後依據有關規定辦理入校登記手續,離校時應做好登記。來訪、參觀單位或團體須事先與校方聯系或經校方允許,並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校。參觀團體由接待部門負責接待、講解。
6.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查閱外來人員的證件及物品,對有可疑迹象的人及危險物品、動物要嚴格查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采取應急措施,禁止無關人員出入學校,嚴禁危險物品和動物進入校園。
7.外單位機動車未經批准禁止進入校園,運菜、運送教學用品等的有關車輛需入校內必須經校方允許,才能進入,進入校園需按規定路線慢速行駛,不准在校內鳴喇叭,並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進入校門,騎車人應下車推行,違者予以批評教育。來校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修線路工程車等)一律無條件放行;出租車嚴禁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8.門衛人員認真執行物品出門制度,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內。攜帶大件包裹物品出門者,應出示有效憑證,門衛人員有權對其檢查並進行登記。攜帶公物(材料設備)出門時,要有校內有關部門加蓋公章的出入證明,對無證件人員出門的物品,門衛人員有權扣留、查詢、登記和報送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錦州市第五高中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