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
2022-06-28
爲加強學校消防工作,規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産安全,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方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建立消防工作責任制,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消防演練。演練要精心策劃,認真實施,並做好書面總結。
3.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相關技能培訓,提高消防意識,學會消防自救、互救技能。
4.各樓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必須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燈完好。
5.易燃、易爆危險實驗藥品的存放、保管和使用必須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6.按規定配備各種消防設施設備,並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並做到定期檢查和維護,保持設施設備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7.加強水、電、煤氣設備管理,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用水、用電、用煤氣安全。
8.一旦發生火警火災,要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及時疏散師生,組織力量滅火並立即報警,同時將情況上報教育局安全股,由教育局安全股逐級上報。
錦州市第五高中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