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
2022-06-28
1. 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 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3. 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 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能擅自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教师应确保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权利,不得随意脱堂。
5. 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考勤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迟到、早退、请假、缺席)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和班主任联系。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上课期间不得让学生随意离开教室,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教室的,教师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及相关人员。
6. 上课过程中,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学生要讲究方式方法,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無故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以免造成教学意外事故。
7. 体育、实验、技术、艺术等课程,上课前必须充分考虑到本堂课的一些不安全的因素,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预防工作。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实验教学中要规范操作,要防燃、防爆、防中毒、防腐蚀。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教学用的器材、场所要有安全保证。
8. 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學活動,体育、电教、艺术、实验等课程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和操作规定操作,不得擅自操作各种教学设备,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打闹,不顶撞老师,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9. 教师上课时间,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錦州市第五高中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