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發布時間:
2022-06-28
1.在開學初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通過公示欄、網站等形式告知其監護人,新生入學應當采取書面告知形式。學校日常作息時間發生變化,應提前告知學生及家長。
2.學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任課老師應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學校應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及時了解情況,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3.學生因故中途離校的,應在校方(班主任)和監護人取得聯系,經學校和監護人同意後,持學校出具的出門單,由門衛做好出入登記,方可離校。
4.學生監護人應將被監護人的特殊情況如實告知學校,如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爲等情況的,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並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5.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將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6.學生在校學習或外出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活動時發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應立即進行救治,及時通知其監護人,並依據有關規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7.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爲的,學校要與監護人及時聯系,及時采取醫療措施等有關措施。
8.学校在组织有关教學活動、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对身心存在问题的不适合参与活动的学生要书面告知家长原因,取得家长理解。若学生家长执意让孩子参加,要告知风险,书面明确责任。
9.學校發生涉及學生的各類公共安全事件,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啓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告知家長,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
10.學校安全信息通報應當客觀、真實,不瞞報、漏報。
錦州市五高中
2021年3月4日